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天府粮仓”三年工作成效
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天府粮仓”三年工作成效
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天府粮仓”三年工作成效6月6日,眉山永丰村绿意盎然的(de)高标准(gāobiāozhǔn)农田旁,庄严的法槌声(shēng)敲响,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庭审吸引村组干部、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cūnmín)100余人前来旁听。
牢记嘱托,法护粮安。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媒体(méitǐ)行活动在(zài)永丰(yǒngfēng)村举行,此次(cǐcì)活动由四川(sìchuān)高院指导、眉山中院主办、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眉山市委常委(shìwěichángwěi)、政法委书记杨军,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专家出席活动。全国人大代表、永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雪平,省人大代表、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省市(shěngsh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
启动仪式上,杨军在致辞中表示,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fǎyuàn)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四川高院指导下,用专业与(yǔ)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每一粒粮食,以最有力的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扛起“天府(tiānfǔ)粮仓”首提地的司法担当(dāndāng)。
张能表示,四川高院将和(hé)眉山两级法院一道(yīdào),在(zài)守正中实干,在实干中创新,在创新中拓优,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眉山将“天府粮仓”首提地建设(jiànshè)成为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示范区。
“四川三级法院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李雪平代表表示,法院用(yòng)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wòtǔ)良田。
风吹稻浪,巡回法庭正在(zhèngzài)开庭。
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jiǎnchēng)联合社)签订合同,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冯某某一直未(wèi)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联合社组织工人对(duì)撂荒耕地进行种植。联合社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pànlìng)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8万余元(wànyúyuán)及违约金,并支付种植费用4.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案涉耕地在“天府粮仓(liángcāng)”片区,东坡区(dōngpōqū)人民法院富牛法庭(fǎtíng)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一大早,不少了解情况的(de)村民就早早来到现场,对案件议论纷纷。“土地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荒了肯定不得行噻。”
富牛法庭(fǎtíng)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开庭前,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xiànchǎng)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庭审(tíngshěn)中,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违约金是否计算(jìsuàn)适当,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补种费用及利息?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xuānpàn):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补种(bǔzhòng)费用及逾期利息。
宣判后,郑洋洋给前来旁听(pángtīng)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的普法“龙门阵”。“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流转耕地经营权时,既(jì)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确保(quèbǎo)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一旦(yídàn)出现耕地撂荒、闲置、“非粮化”等情形,相关责任人必须(bìxū)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人保护的力度很大,作为(zuòwéi)一名种粮人,我们(wǒmen)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前来旁听(pángtīng)的种粮户感慨。
“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将(jiāng)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实现(shíxiàn)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不仅(bùjǐn)便利群众诉讼,更(gèng)以(yǐ)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现场听完庭审,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为(wèi)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巡回审判后,眉山(méishān)法院举行司法保护(bǎohù)“天府粮仓”新闻发布会(fābùhuì)。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工作总体(zǒngtǐ)成效。2022年6月(yuè)以来,眉山法院聚力实施“司法护粮”“司法助农”“司法兴业”三大行动,奋力书写“法护粮安”答卷。三年来,眉山法院共审结(shěnjié)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29亿余元。
在司法护粮方面,建成全省首批“天府粮仓(liángcāng)”司法保护基地(jīdì),启动“天府粮仓”巡回办案点、“天府粮仓”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涉农案件专业法庭、“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补植复耕”司法修复基地等(děng)五项机制(jīzhì),构建起以(yǐ)基地为支点、以机制为重点的“1+5”司法保护体系。
在司法助农方面,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滥伐林木、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fànzuì),判处复垦(fùkěn)复绿5000余亩,推动在眉山8个(gè)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支持保护(bǎohù)“东坡大米”“丹棱柑橘”等农产品商标,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34份。
在司法兴业方面,建立涉耕地、涉粮专业化(zhuānyèhuà)审理(shěnlǐ)模式,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探索眉山市涉农(shènóng)纠纷案件集中(jízhōng)管辖,设置12个“稻田里的法庭”涉农巡回审判点;与四川农业(nóngyè)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眉山实践”相结合,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超过80%的涉农纠纷在前端(qiánduān)化解。
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典型案例,包括非法(fēifǎ)占用农用地案、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gōngyì)诉讼案、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五调融合”化解水果(shuǐguǒ)买卖(mǎimài)纠纷案、知名农企破产清算案、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案,集中展现了眉山(méishān)法院在守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详细案件(ànjiàn)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
活动期间,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天府粮仓”司法(sīfǎ)保护示范(shìfàn)基地、巡回办案点、“浩然(hàorán)东坡”助农普法站,实地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取得的显著成效。
6月6日,眉山永丰村绿意盎然的(de)高标准(gāobiāozhǔn)农田旁,庄严的法槌声(shēng)敲响,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庭审吸引村组干部、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cūnmín)100余人前来旁听。
牢记嘱托,法护粮安。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媒体(méitǐ)行活动在(zài)永丰(yǒngfēng)村举行,此次(cǐcì)活动由四川(sìchuān)高院指导、眉山中院主办、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眉山市委常委(shìwěichángwěi)、政法委书记杨军,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专家出席活动。全国人大代表、永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雪平,省人大代表、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省市(shěngsh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
启动仪式上,杨军在致辞中表示,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fǎyuàn)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四川高院指导下,用专业与(yǔ)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每一粒粮食,以最有力的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扛起“天府(tiānfǔ)粮仓”首提地的司法担当(dāndāng)。
张能表示,四川高院将和(hé)眉山两级法院一道(yīdào),在(zài)守正中实干,在实干中创新,在创新中拓优,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眉山将“天府粮仓”首提地建设(jiànshè)成为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示范区。
“四川三级法院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李雪平代表表示,法院用(yòng)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wòtǔ)良田。
风吹稻浪,巡回法庭正在(zhèngzài)开庭。
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jiǎnchēng)联合社)签订合同,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冯某某一直未(wèi)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联合社组织工人对(duì)撂荒耕地进行种植。联合社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pànlìng)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8万余元(wànyúyuán)及违约金,并支付种植费用4.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案涉耕地在“天府粮仓(liángcāng)”片区,东坡区(dōngpōqū)人民法院富牛法庭(fǎtíng)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一大早,不少了解情况的(de)村民就早早来到现场,对案件议论纷纷。“土地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荒了肯定不得行噻。”
富牛法庭(fǎtíng)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开庭前,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xiànchǎng)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庭审(tíngshěn)中,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违约金是否计算(jìsuàn)适当,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补种费用及利息?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xuānpàn):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补种(bǔzhòng)费用及逾期利息。
宣判后,郑洋洋给前来旁听(pángtīng)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的普法“龙门阵”。“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流转耕地经营权时,既(jì)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确保(quèbǎo)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一旦(yídàn)出现耕地撂荒、闲置、“非粮化”等情形,相关责任人必须(bìxū)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人保护的力度很大,作为(zuòwéi)一名种粮人,我们(wǒmen)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前来旁听(pángtīng)的种粮户感慨。
“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将(jiāng)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实现(shíxiàn)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不仅(bùjǐn)便利群众诉讼,更(gèng)以(yǐ)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现场听完庭审,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为(wèi)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巡回审判后,眉山(méishān)法院举行司法保护(bǎohù)“天府粮仓”新闻发布会(fābùhuì)。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工作总体(zǒngtǐ)成效。2022年6月(yuè)以来,眉山法院聚力实施“司法护粮”“司法助农”“司法兴业”三大行动,奋力书写“法护粮安”答卷。三年来,眉山法院共审结(shěnjié)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29亿余元。
在司法护粮方面,建成全省首批“天府粮仓(liángcāng)”司法保护基地(jīdì),启动“天府粮仓”巡回办案点、“天府粮仓”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涉农案件专业法庭、“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补植复耕”司法修复基地等(děng)五项机制(jīzhì),构建起以(yǐ)基地为支点、以机制为重点的“1+5”司法保护体系。
在司法助农方面,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滥伐林木、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fànzuì),判处复垦(fùkěn)复绿5000余亩,推动在眉山8个(gè)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支持保护(bǎohù)“东坡大米”“丹棱柑橘”等农产品商标,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34份。
在司法兴业方面,建立涉耕地、涉粮专业化(zhuānyèhuà)审理(shěnlǐ)模式,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探索眉山市涉农(shènóng)纠纷案件集中(jízhōng)管辖,设置12个“稻田里的法庭”涉农巡回审判点;与四川农业(nóngyè)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眉山实践”相结合,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超过80%的涉农纠纷在前端(qiánduān)化解。
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典型案例,包括非法(fēifǎ)占用农用地案、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gōngyì)诉讼案、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五调融合”化解水果(shuǐguǒ)买卖(mǎimài)纠纷案、知名农企破产清算案、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案,集中展现了眉山(méishān)法院在守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详细案件(ànjiàn)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
活动期间,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天府粮仓”司法(sīfǎ)保护示范(shìfàn)基地、巡回办案点、“浩然(hàorán)东坡”助农普法站,实地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取得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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